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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事事件

律師

(1) 離婚事件(含財產分配與未成年人監護改定)

沒有人希望看到婚姻的末日到來;但萬一它真的到來,深陷其中者卻常忘了未成年人的存在。

未成年人在婚姻解消的情緒風暴與龐雜議題當中,是全然無助,無力自我保護的。

但我們會提醒你這件事:從法律的觀點,從實務的觀點,從心理學觀點,從兒少發展的觀點。

我們會講你未必喜歡聽的友善父母原則,我們會勸誡你不要離間他方配偶與子女的關係,我們會給你全面的評估與策略,更會再三強調我們在婚姻解消過程中,必須以未成年人的利益為最優先。

因為我們相信:多年後,當你看到孩子成長過程少受了點傷,你會記得我們。

 

(2) 家庭暴力與保護令事件

家庭暴力不可接受,也不應被姑息。有暴力傾向或行為的人,往往同時有相當的身心問題,需要及早介入,以終止暴力的惡性循環。

但同樣的,為了達成特定目的所為的保護令濫用,也是一種變相暴力以及戕害家內動力關係的手段;更加劇「家事事件變刑事案件」的風險。

當你悶頭不理,到頭來,受害者會擴大為家內的所有成員。

當家內關係出現不良變化時,我們會協助你評估現狀,分析手邊證據,釐清對應策略;一旦有相當證據顯示暴力行為存在時,我們會為你提出保護令聲請,並建構足以保護你與家人安全的緩衝區。

我們希望你知道:你不需要獨自面對家庭暴力,或者保護令濫用事件。

 

(3) 親權監護改定與會面探視事件

或許你曾因離婚判決把未成年子女監護交給對方而感到心酸;又或許你按照約定或裁定的會面時間前往探視孩子,卻常常看不到人。

你可能聽過:即便先前離婚判決曾就哪方監護做出判斷,日後還是可以視實際情事的變動,聲請改定親權監護。

或許你也聽過:與未成年子女的會面探視交往,是非主要照護者原則上不可被剝奪的權利。

但這些改動現狀的聲請,對於不知該朝哪些方向蒐集證據的人而言,難上加難—尤其在大法官以憲判字第8號造成家事法實務的變動之後。

請讓我們協助你評估現狀,並透過家事法實務與心理學方法告訴你證據蒐集的適當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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